关于核心机房主机托管业务的暂行规定
院内各部门:
为规范主机托管业务,加强主机托管的管理,根据学院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信院[2005]50号)及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安全管理规范》(深信院[2005]49号)文件精神,特制定如下规定:
1.
需要办理主机托管业务的部门,务必在购置系统及主机之前与信息中心协商,获得信息中心的认可。
2.
托管部门所购买的主机须是机架式服务器。由于核心机房资源紧缺,相关部门需根据情况自备机柜、切换器等设备。
3.
托管部门在购买主机后,需填写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核心机房主机托管申请单》,与信息中心签订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核心机房主机托管协议》。
4.
信息中心协助托管部门进行设备安装、联网调试等系列工作,调试成功后由信息中心填写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核心机房主机托管注册单》并由托管部门保留。
凡违反以上规定,信息中心有权拒绝托管该部门的任何设备。
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,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。
信息中心